当前位置:首页 > 索赔资讯 > *ST沪科(600608)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进行中

*ST沪科(600608)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进行中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王智斌律师团队正在推进*ST沪科(证券代码:600608)相关股民索赔的代理工作。*ST沪科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本文结合股东网索赔专题页,梳理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参考。

立案告知书落地,*ST沪科涉嫌信披违规被查

2025年12月13日,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沪科,证券代码:600608)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对*ST沪科作出最终调查结论。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后续调查进展及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涉嫌信披违规的具体指向与法律依据

本次立案告知书载明的违规事由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属于证券监管领域较为常见的立案调查触发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从*ST沪科近期披露的公告来看,公司股票已因触及退市情形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2026年6月30日终止上市暨摘牌。此外,公司曾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有待监管机构进一步调查认定。

需要强调的是,立案告知书仅代表监管机构认为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并启动调查程序,最终是否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以及具体违规事实的认定,应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正式调查结论为准。

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ST沪科索赔条件

根据股东网索赔专题页信息,*ST沪科投资者索赔登记工作已启动。结合本案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目前可初步判断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2月1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ST沪科股票,且在2025年12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关注后续调查结论并准备索赔材料。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本次立案调查尚处于初始阶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上述索赔区间仅为初步预判。最终的可索赔区间应以监管机构正式认定的事实及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本案的法定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的,有权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退市叠加时效压力,*ST沪科投资者的两重考量

*ST沪科股票已于2026年6月30日终止上市并摘牌,公司证券简称已变更为「退市沪科」。对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而言,退市本身并不影响其依法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但需关注以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投资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结合本案立案调查的时间节点,投资者应在法定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具体时效截止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第二,偿付能力问题。公司退市后,其偿付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投资者能否实际获得赔偿,取决于公司资产状况、责任主体范围及法院执行情况等多重因素。王智斌律师团队在此特别提示,任何索赔案件均不存在「必赔」或「稳获赔」的确定性结论,最终结果以法院生效裁判及执行情况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本次立案调查对*ST沪科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本次立案调查意味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ST沪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启动正式调查程序。对于在立案告知书披露前买入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而言,如果后续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且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主张民事赔偿。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调查进展。

索赔条件中的「实施日」和「揭露日」如何理解?

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实施日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虚假陈述行为的日期,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行为被首次公开揭露的日期。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投资者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买入股票,并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可能被认定为与虚假陈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本案的具体实施日和揭露日,需待监管机构调查结论出具后,结合案件事实依法认定。

*ST沪科已退市,是否还能提起索赔诉讼?

可以。上市公司退市并不影响投资者依法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索赔对象不仅限于上市公司本身,还包括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等。投资者在退市后仍可依法提起诉讼,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保全等问题。

如何参与索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股东网」办理案件登记。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涉案股票的交易对账单(需显示每笔交易的日期、数量、价格及余额)、以及股东网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建议投资者在办理登记前,先通过股东网了解本案的最新进展及材料要求。

备注:

1. 本文所涉监管信息及案件进展均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为准,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

2. 关于*ST沪科索赔条件的详细说明及案件进展更新,可查阅股东网专题页面(/cases/600608.html)。

3. 本文由王智斌律师团队撰写,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上一篇: 鹏都农牧(002505)股民索赔案一审判决出炉
下一篇: 暂无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