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际华(601718):融资性贸易虚增营收80亿处罚落地
发布时间:2026-08-05 13:01:5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王智斌律师团队正在推进 ST际华(证券代码:601718)相关股民索赔的代理工作,本文旨在全面梳理 ST际华 股票索赔的可行性,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参考。
一、ST际华(601718):处罚落地,连续四年年报虚假记载
ST际华(601718)索赔案件已进入处罚落地阶段。2026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6〕31号),因通过融资性贸易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跨期确认土地出售收入虚减利润,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处以700万元罚款,13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2,160万元。公司股票此前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ST际华(601718):融资性贸易虚增营收超80亿,跨期确认收入虚减利润5亿
2025年8月9日,际华集团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9号)。2026年7月29日,公司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6〕31号),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明,际华集团涉嫌违法事实涉及三项。第一项,公司全资子公司跨期确认襄阳土地出售收入,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总额502,111,658.99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第二项,2018年至2019年,子公司际华国贸与多家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导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98,495,638.15元、2,997,624,845.12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2.48%和14.17%。第三项,2020年至2021年,二级子公司际华新材料与多家公司开展代理业务并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50,776,959.10元、1,013,129,465.60元。
根据处罚决定,证监会对际华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义岭、袁海黎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其余11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万至200万元不等罚款。上述当事人已申请听证并提出申辩,证监会经复核对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
三、ST际华(601718):索赔区间已明确,受损投资者可依法主张
ST际华上述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专题页公开信息,索赔区间为2019年4月26日至2025年8月9日(揭露日/更正日)前一日买入并在基准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的投资者。上述区间为初步判断,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司法认定为准。
王智斌律师团队分析指出,际华集团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合计超过80亿元,跨期确认土地出售收入虚减利润超过5亿元,涉及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投资者可参考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ST际华索赔专题页面了解维权进展。索赔参与要点:王智斌律师团队采用风险代理模式,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律师费。参与索赔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股票交易对账单等基础材料。联系方式:微信服务号「索赔吧」、电话13301915286(仅限工作时间)、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四、ST际华(601718):诉讼时效至2028年8月,管辖法院已明确
根据专题页信息,ST际华索赔案件诉讼时效至2028年8月8日,管辖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诉讼时效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三年,逾期丧失胜诉权。不承诺胜诉及获赔金额,索赔区间与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投资者应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ST际华案件目前到了哪一步? 答:ST际华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处于处罚落地阶段,违规事实已由监管认定。
问: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答:2019年4月26日至2025年8月9日前一日买入ST际华股票并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司法认定为准。
问:ST际华的违规行为是什么? 答:公司通过融资性贸易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2018年至2021年合计虚增营收超过80亿元,并通过跨期确认土地出售收入虚减2020年利润总额502,111,658.99元。
问: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诉讼时效至2028年8月8日,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三年,逾期丧失胜诉权。
问:如何参与索赔? 答:投资者可联系王智斌律师团队,采用风险代理模式(获赔前不收费),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股票交易对账单等基础材料。
>> 查看ST际华索赔案件进展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ST际华(601718)索赔专题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