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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将领罚单,*ST博天再被监管,投资者索赔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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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ST红相(原名:红相股份)披露证监会对其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显示,红相股份在2017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此外,红相股份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过程中,涉嫌欺诈发行。

公告显示,*ST红相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调节营收及利润。具体而言,2017年至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2021年度则是虚增营业收入、虚减利润,2022年度是虚增营业成本、虚假利润。

而*ST博天(原名:博天环境)也不遑多让。

该公司此前已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昨日晚间,该公司再次披露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一致,均指向*ST博天2017年至2021年财务数据造假的问题。

公告显示,*ST博天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等方式调节各年度财务数据。其中,2017年至2019年是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2020年至2021年则是虚减利润。

随着违规事实日渐清晰,投资者诉讼将进入快车道。基于目前公开的信息,我们认为两案索赔条件分别如下:

1. *ST红相/红相转债

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截至2023年4月28日持有

2. *ST博天

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1日期间买入且截至2023年4月1日持股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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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警示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 监管措施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杨成、廖雪林的监管函》《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的公告》的关注公告
  • 问询函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及问题的回复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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