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002650)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1-02-26|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加加食品(002650)索赔专题:本案诉讼时效已届满,不再接受新的委托;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案件进展详见专题页。
加加食品
002650
索赔登记已截止 实施日
2017-03-07
揭露日/更正日
2018-04-28
管辖法院
诉讼时效截止
2023-02-12
本案诉讼时效已于 2023-02-12 届满
* 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以法院认定为准
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初步索赔区间:2017年03月07日(实施日)至2018年04月27日(揭露日前一日)。该区间内买入、且在2018年0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加加食品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最终适格条件以法院生效认定为准。
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疑点:加加食品与其关联方因代加工味精而形成5000余万损失,该项交易的商业实质存疑
预研结论:案情并不明朗,我们会持续跟踪
说明1:我们会定期跟踪该公司的信披情况。如我方判断投资者诉讼具备可行性,我们会更新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说明2:您也可以在我处办理案件登记,确有通知必要时,我们会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您,回复“案件登记”可查阅进一步说明。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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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我是否符合加加食品的索赔条件?初步索赔条件:2017年03月07日至2018年04月27日期间买入加加食品股票,且在2018年04月27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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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截止?现在参加还来得及吗?本案诉讼时效已于2023-02-12届满。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不再接受新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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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后股票会被收回吗?需要持股到诉讼结束吗?不会。赔偿的是买入差价(诱多型虚假陈述),与持股无关;诉讼期间可自由交易,获赔后股票仍归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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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刚被立案调查,现在就能索赔吗?立案调查是投资者关注索赔的标志性时点,如果违规事实相对清晰的,可以提起索赔诉讼;如果违规事实尚不明朗的,投资者可先行登记、准备材料,待条件成就后启动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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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困难或资产不足,赔偿款还能执行到位吗?虚假陈述赔偿可依法向多个责任主体主张:除上市公司外,部分案件还可追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中介机构等承担连带责任;胜诉后亦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以提升实际获赔的可能性。能否追加多被告,取决于具体案情。
案件进展如何?(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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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20210226】加加食品案:本批新增立案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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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20200630]加加食品案:本批网上立案5人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 监管措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问询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延期回复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律师团队介绍
王智斌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逾百人。王智斌律师团队专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投资者维权领域,现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智斌律师专注证券投资者维权十余年,代理的多起案件成为行业代表性案例。
代表案例
| 序号 | 股票名称 | 说明 |
|---|---|---|
| 1 | 飞乐音响 | 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
| 2 | 光大证券 | 国内首例胜诉内幕交易索赔案 |
| 3 | 辉丰股份 | 江苏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
| 4 | 泽达易盛 | 首例调解结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
| 5 | 天圣制药 | 首例证监会未处罚而胜诉的索赔案 |
| 6 | 祥源文化 | 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