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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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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材料已递交法院

2026年10月30日,任子行(300311)部分投资者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已送交法院,这意味着围绕该公司年报虚增营收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又一批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对于在2024年8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言,这一天距诉讼时效截止日已不足两个月。

处罚落地揭开虚增链条

这批索赔的事实基础来自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认定任子行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

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

上述数据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结果显示,监管部门对任子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景晓军、时任副总经理林飞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李志强、时任北京亚鸿财务经理马萍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同时载明,公司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案件线索的起点可追溯至更早。2024年8月9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次日,即2024年8月12日,公司股价收于3.18元,较前一交易日3.97元的收盘价出现明显下挫。这一日后来被主张为信息揭露节点。

从立案到处罚落地,程序历经近一年。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个月后,《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下达。文书认定,2018年起北京亚鸿与任子行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创新项目,由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由此形成虚增。

公司在处罚公告中作出回应,称已于2023年4月26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公司同时表示,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对照交易记录核时点

索赔的时间边界需要投资者对照自身交易记录核对。根据主张,实施日为2021年4月27日,揭露日为2024年8月12日;买入区间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11日,且需在2024年8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任子行股票。上述条件是否成立,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时效将尽莫再观望

本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12月16日,距今时间有限。10月30日递交的这批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是本案在此前分批立案基础上的又一次推进,后续仍需等待法院安排。

公司层面的经营情况也在持续披露。2026年10月23日晚间发布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1.91亿元,同比下降2.96%;归母净利润亏损0.65亿元。同日公司还披露了董事会决议、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告。

同在10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对普通投资者来说,眼下需要做的是核对自己的买卖时点与持股记录是否落在上述区间内,并注意诉讼时效的剩余时间;至于索赔条件最终如何认定、责任如何划分,仍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任子行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21年4月27日 至 2024年8月11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且在2024年8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是否符合条件需结合个人交易记录判断,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任子行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12月1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任子行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部分投资者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已送交法院

问:任子行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多采用风险代理,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未获赔通常不收取代理费,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300311
实施日2021年4月27日
揭露日2024年8月12日
索赔区间2021年4月27日 至 2024年8月11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6年12月16日
管辖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审计意见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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