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3(400276)2024年1—6月发生额655.39万元 此前信披违规引发投资者索赔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6年9月28日,海越3(400276)披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相关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彬等多名责任人被公开谴责,王彬被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纪律处分落地:资金占用再被查实,王彬遭终身市场禁入
《公告》显示,此次纪律处分依据的是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9号至35号)查明的事实。2023年至2024年期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通过组织、指使公司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向工程建设方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其中2023年资金占用发生额36,878.08万元,2024年1—6月发生额19,258.50万元。
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截至2025年5月立案调查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往前追溯,因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存在同类资金占用事项,上交所已于2024年2月、2024年6月、2025年4月先后三次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但相关主体仍未积极整改,2023年度、2024年度再次被查实新增占用,涉及金额较大。
海越3投资者索赔:实施日与揭露日如何界定
与纪律处分同步推进的,是投资者索赔诉讼线。公开信息显示,海越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3月31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本案实施日为2024年4月20日,揭露日为2025年4月1日。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于2025年3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
从案件推进节奏看,海越能源案此前已有投资者成功获赔的记录,2025年5月、11月均出现获赔节点,本批新增部分起诉亦在持续推进中。索赔事项仍在进行,后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400276 |
| 实施日 | 2024年4月20日 |
| 揭露日 | 2025年4月1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8年3月31日 |
| 管辖法院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海越3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持股。本案即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买入、2025年3月31日收盘仍持有,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海越3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是否适格需结合买入卖出时间与持股数量具体判断。
问:海越3资金占用涉及哪些违规事项? 答: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指使公司以预付货款等形式占用资金,2023年发生额36,878.08万元、2024年1—6月发生额19,258.50万元,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问:海越3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该案此前已有投资者成功获赔,本批新增部分起诉仍在推进中,后续进展以法院通知为准。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海越能源(600387)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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