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300419)股价连续两日跌超10%,适格股民可依法追偿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9月15日,浩丰科技(300419)股价收跌4.82%,叠加前一交易日5.22%的跌幅,两个交易日累计下挫10.03%。此前公司已因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7,312.85万元被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于在虚假陈述区间内买入的投资者而言,索赔诉讼时效已进入最后倒计时——截止日为2026年12月27日。
虚增营收7312万被罚,处罚已正式落地
具体来看,2024年11月6日,浩丰科技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公告》显示,2020年公司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公司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却未正确核算,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浩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高慷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申畅处以80万元罚款。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主动更正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称,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并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时效仅剩三个月,管辖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
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0.45亿元,同比下降55.96%;归母净利润-0.23亿元,同比下降224.87%。经营承压之下,投资者索赔窗口也在收窄。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对照本案实施日与揭露日,在案涉区间内买入、且于揭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27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案件要素一览
| 证券代码 | 300419 |
| 证券简称 | 浩丰科技(ST浩丰) |
| 实施日 | 2021年4月26日 |
| 揭露日 | 2023年12月28日 |
| 索赔条件 | 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6年12月27日 |
| 管辖法院 | 北京金融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违规事由 | 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什么时间买入浩丰科技股票可以索赔? 答: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初步符合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索赔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27日,距今仅剩约三个月,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目前索赔案件进展如何? 答:该案已有多批次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案件仍在推进中,后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问:索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通常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等,具体可在「本站」办理案件登记。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浩丰科技(300419)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