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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估值由29亿元缩水至5亿!杭州 “准独角兽” 两项议案遭投资方股东质疑:增资已触发投资方小股东的“反稀释权”

发布时间:2026-07-24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每日经济新闻就《估值由29亿元缩水至5亿!杭州 “准独角兽” 两项议案遭投资方股东质疑:增资已触发投资方小股东的“反稀释权”》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每经记者表示,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享有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中也通常对此有具体约定。在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的背景下,财务信息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的重要基础,公司更应当以合理方式保障股东获取相关文件的权利。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每经记者表示,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享有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中也通常对此有具体约定。公司拒不提供的,股东可以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在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的背景下,财务信息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的重要基础,公司更应当以合理方式保障股东获取相关文件的权利。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26-07-2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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