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深交所连发4道监管函“刨根问底” 光一科技7.71%股权转让“急刹车”
发布时间:2020-05-20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券日报网就《深交所连发4道监管函“刨根问底” 光一科技7.71%股权转让“急刹车”》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王智斌律师指出,这种委托会使表决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受托行使表决权的一方,只有权利而不承担后果,这会使其并没有足够的动机去审慎行使表决权,甚至可能诱发滥用表决权的后果,这种模式不利于公司长期的稳健运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0-05-20):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