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ST长方控股股东提议罢免董事 涉及董事曾投票反对股东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2-01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券日报网就《*ST长方控股股东提议罢免董事 涉及董事曾投票反对股东大会召开》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股达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的提案,只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就可以。罢免董事也是如此,相关股东提出议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可。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3-02-01):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