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年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越博及财务总监被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越博因业绩预告净利润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披露净资产为负,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越博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8296万元至-1.08亿元,最终年报净利润为-2.13亿元、净资产为-8359.91万元。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披露净资产为负,对公司及财务总监徐方伟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虽然只是预测性信息,但这也不代表上市公司可以随意编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有证据证明上市公司在编制业绩预告时未遵循会计准则或上市公司未进行妥善的风险提示或上市公司未及时修正,在此三种情形下,即便是预测性信息,如果该等信息的披露和更正引发了股价的大幅波动,投资者均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赔偿部分损失。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6-0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