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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多则公告侧面展现交大昂立深陷“控制权争夺” 监管下发问询函

发布时间:2023-06-29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证券日报就《多则公告侧面展现交大昂立深陷“控制权争夺” 监管下发问询函》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按照目前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法定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即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如果未能在此期间披露年报,且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的,交易所会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今年6月30日之前,如果交大昂立能够披露年报,则可以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反之,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极大。今年已经有上市公司因为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触及了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因此被交易所要求终止上市交易。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6-2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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