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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信披失准且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 ST金圆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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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圆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年报信息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变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0月16日晚间,ST金圆发布公告称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年报信息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披不准确且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1月31日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1300万元至1800万元,4月29日年报显示净利润为亏损21059.72万元。时任董事长徐刚、总经理赵辉、财务负责人GUAN QINGCHUAN被追责。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失准”,本质上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伤害,特别是预计盈利变成亏损,超出可预期的范围,影响了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价值的判断。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10-17):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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