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或有收费”影响审计独立性 一会计师事务所收到监管警示函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因部分IPO项目存在或有收费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深圳证监局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原因之一是部分IPO项目存在或有收费情形,如约定出具验资报告后由拟上市公司给予奖励或补偿。中注协此前已关注到个别拟上市公司IPO审计报价含上市奖励、构成或有收费的情况。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审计机构是证券市场的‘看门人’,这一角色定位决定了审计机构必须完全客观中立;或有收费实质上是附条件的‘奖金’,‘奖金’的存在会诱使审计机构偏离客观中立的立场,侵蚀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的根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3-12-12):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