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尚未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约引关注 *ST三盛再收监管部门关注函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三盛因在距年报披露法定期限不足3个月时仍未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再次收到监管部门关注函。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距离披露2023年年报的最后法定期限已不足3个月,*ST三盛却尚未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2月20日晚间公司回复关注函时提及相关事项,2月21日早间再次收到关注函被要求解释原因。去年年底公司拟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深圳旭泰,该议案今年1月18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至今尚未签约。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重点关注管理层此前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和时间点,如果解聘的时间点距离年报的最后发布日期较近,且上市公司未阐述具体的解聘原因,这通常意味着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事项出现了分歧,此时,投资者应密切注意投资风险。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2-22):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