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借“高送转”信息内幕交易 ST花王实控人被罚没3516万元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花王实控人肖国强借“高送转”内幕信息利用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约879万元并罚款约2637万元。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3月8日,ST花王公告,实控人肖国强因内幕交易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879万元、罚款约2637万元,共计罚没约3516万元。肖国强时任公司董事长,在知悉“高送转”内幕信息时利用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获利,交易资金来源于其向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港口产业园区文广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借款。
王智斌律师观点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款,投资者在内幕交易区间内发生反向交易且产生损失时,可以要求内幕交易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4-03-08):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