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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决议程序 华脉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24-07-09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证券日报网就《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决议程序 华脉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有持续披露的义务,上市公司需要及时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担保额度余额等相关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本质上是股东大会对于担保事项的概括性授权,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股东大会无需再行审议,但这不代表公司管理层无需向股东披露具体的担保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的,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4-07-0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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