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新旧管理层持续交锋 庚星股份称公司印章、证照处于失控状态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庚星股份公告称原经营管理层未移交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印章证照已处于失控状态,上交所就相关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9月4日晚间,庚星股份公告称原经营管理层有关人员尚未将公司印章、证照资料移交给现任管理层,印章证照已处于失控状态;上交所同日下发监管工作函。今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所持7992.96万股被司法拍卖,海歆能源竞得其中5550万股成为新任控股股东,此后新旧管理层持续交锋。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公司法》26条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例并不鲜见。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9-06):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