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被立案调查后未及时披露 紫天科技再收关注函
发布时间:2024-09-09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券日报就《被立案调查后未及时披露 紫天科技再收关注函》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称,重要信息及时、完整地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紫天科技被立案调查属于重要信息,公司应该在收到相关信息的第一时间就及时对外发布公告,保证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9-09):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