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问询函回复已拖延4个多月 紫天科技信息披露问题不断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紫天科技自5月6日收到年报问询函后拖延4个多月未回复,且自7月31日后未再发布延期回复公告。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紫天科技今年5月6日收到交易所年报问询函,问询提及公司2023年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与中期报告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多次发布延期回复公告,独立董事也公开发布敦促函,但回复至今无进展,且自7月31日后未再发布延期回复公告。
王智斌律师观点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有义务及时回复问询函及关注函。如果上市公司消极对待监管部门的问询和关注事项,监管部门可以对其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上市公司的同时,如果发现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尽到其勤勉尽责的责任,也可同时对其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4-09-20):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