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涉及多项违规行为 生物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生物股份因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不准确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经查,生物股份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不准确、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依据不准确、诉讼信息披露不准确三项违规行为。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生物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时任董事长张翀宇、总经理张竞、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彭敏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的监管态势下,上市公司须将合规重心前移至日常经营环节,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使权责边界清晰、运行节奏可控。唯有形成常态化、闭环式的自我约束,方能在层层趋严的规则环境中保持稳健,避免被动应对带来的不确定后果。”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5-07-25):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