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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庭日期确定 ST金花索赔案:律师对投资者获赔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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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大股东违规占款被处罚,ST金花已被72名受损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至法院,西安市中院将于5月14日首次开庭审理。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金花2020年4月自查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截至4月30日尚有17036.10万元未归还;5月收《调查通知书》,8月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已开庭前会议,双方在实施日认定、交易及损失因果关系有争议。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介绍,庭前会议上双方在实施日的认定、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等方面存在争议,金花股份方面主张2019年9月为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而我方主张2019年1月4日为实施日;金花股份认为其股价在2020年4月30日后的下跌是各种因素造成、唯独占款信息对股价没有影响,我们认为被告观点不符合普通投资者对市场的认知、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对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其认为,凡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金花股票且2019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20-04-30):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监管措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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