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ST新亿因财务造假 收终止上市监管工作函

*ST新亿因财务造假 收终止上市监管工作函

发布时间:2022-10-27 17:55:19|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ST新亿因虚增营业收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收到上交所停牌及终止上市监管工作函,系2022年两市首家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公司。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证监会查证*ST新亿虚增2018年、2019年营收及利润,追溯调整后连续两年营收低于1000万元且2020年营收亦低于1000万元,年报虚假记载。上交所实施停牌并要求聘请主办券商做好进入股转系统安排。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ST新亿当前的情况符合证券虚假陈述的特征,且目前公司已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受损投资者有权提出诉讼,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其还指出,根据今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除了*ST新亿股份之外,投资者还可以将审计机构及协助*ST新亿财务造假的其他法人一并列为被告,比如堂堂所虽已被处罚,投资者依旧可以将其及合伙人等责任主体列为被告。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原文链接

常见问题

这款股票还能索赔吗?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处罚决定与诉讼时效判断。本页面披露的案件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均可提交材料登记,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建议尽快联系律师评估。
索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交易对账单(需覆盖首笔买入日至清仓日)即可,获赔前无需垫付任何费用。
律师费怎么收?
采用风险代理,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由律师垫付;获赔后按实际到账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20%以内)。
上一篇: *ST广珠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此前发现巨资被占用
下一篇: 鼎胜新材及董事长收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年内股价涨2倍 曾有股东被警示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