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回复关注函避重就轻 董事不签字背后有何玄机?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焦作万方定增因一位董事未签署相关文件被主承销商东兴证券单方面喊停,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公司两次“爽约”后于12月20日晚回复,被指避重就轻。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2月4日焦作万方公告东兴证券因董事未能签署《上市公告书》终止定增;关注函要求说明董事未签字原因及东兴证券终止依据;公司证券部称提供给董事的上市公告书缺日期及股权数据、董事因无法保证完整性未签字,但回复未明确直接原因;东兴证券称因无法在时限内完成核查而终止。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如果东兴证券预计无法如期提交文件,那么其正确做法应当是及时披露该风险,而不是单方终止定增;该董事表决同意非公开发行,不代表其丧失了就相关交易事项提出质疑的权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该董事所质疑的问题是应当在表决前提出还是在表决时并不涉及。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