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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车城回应“0元业绩承诺”:有先例也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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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车城重组十方环能涉"0利润业绩承诺"引交易所118页问询,公司回应称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有先例且具合理性。财联社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月13日金宇车城披露10余条公告回应,标的100%股权作价4.56亿元增值率8.55%,列举新开源等采用资产法未设业绩承诺案例论证。市场反应积极,股价涨停。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要么是业绩承诺要么没有承诺,承诺不亏损案例少见。业绩承诺为避免未来业绩波动过大、防收购标的财务造假风险、保障业绩平稳,相当于收购方自我保障条款。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财联社: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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