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一审胜诉 63位投资者获赔620余万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投资者诉天成控股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胜诉,贵阳中院判决天成控股向63位投资者赔偿620余万元,且未扣除系统性风险。新浪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8年11月天成控股公告被证监会处罚,其在资产置换收益确认条件不具备时提前确认收益,致2017年1月25日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事实严重不符,违反《证券法》。符合索赔条件为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间买入且截止2017年4月23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天成控股“业绩变脸”对投资者形成严重误导,虚假陈述对股价影响直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应提起索赔。本次诉讼近乎全支持,后续还将继续提交诉讼材料;即便对方上诉也有信心赢二审。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浪财经(2019-05-31):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