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实控人举报另一家上市公司?背后或另有隐情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龙宇燃油实控人举报沙钢股份未及时披露其减持计划,监管出具警示函,背后系为达成股权转让。N+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8年11月刘振光向沙钢股份递交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直至与沙钢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才撤回举报并补披露;江苏证监局对沙钢股份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此事主要涉及沙钢股份信息披露问题,收到股东减持计划未及时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N+财经(2018-11-1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