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对赌式卖壳引控制权之争:中超控股前控股股东提请罢免董事长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中超控股首例“对赌式卖壳”后两任实控人反目,前控股股东中超集团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提请罢免现任董事长黄锦光,指控公司涉嫌信披违规及资金占用。中国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7年10月中超集团将29%股权转让给深圳鑫腾华(实控人黄锦光),并签5年业绩承诺,成为首例对赌式卖壳。一年后双方因转让款支付(中超集团称仅收到8亿、对方称13亿)生隙。黄锦光方通过日化业务关联交易、商业承兑汇票致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8003.8万元,涉嫌大股东资金占用;中超集团发函终止交易未及时披露。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主要的功能是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因此中超控股已经涉嫌构成信披违规。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