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泰一投资者索赔款暴增8倍 13万股东仅200余人要求赔偿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安泰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由山西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安泰集团上诉,其中一例投资者赔款较一审暴增近8倍。中财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安泰集团因信披违法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被关联方新泰钢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232份应诉通知书。该案诉讼时效将在2019年4月19日到期,但截至当时起诉要求赔偿的投资者仅232人,而2015年4月股东户数13万余户。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本次收到18份二审判决书,其中17个案件是安泰集团提起上诉、1个案件是我方提起上诉,山西高院驳回了安泰集团提起上诉的17个案件的全部上诉理由,我方的1个上诉案件得到全面支持,投资者二审大获全胜;其中上诉投资者二审判决金额较一审多了近8倍。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中财网(2016-04-20):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安泰集团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ST安泰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审计意见ST安泰关于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解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共 3 次)
- 审计意见ST安泰关于关联方经营性欠款归还完毕暨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解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 审计意见ST安泰关于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解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共 7 次)
- 审计意见ST安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