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双汇生猪遭遇非洲猪瘟 律师:若未及时公告涉虚假陈述

双汇生猪遭遇非洲猪瘟 律师:若未及时公告涉虚假陈述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郑州双汇屠宰厂260头生猪中30头确诊感染非洲猪瘟,郑州市政府对该厂区划定疫点封锁6周。凤凰网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8年8月16日郑州市政府封锁非洲猪瘟疫区,确认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260头生猪中30头死亡为非洲猪瘟疫情并自当日起封锁6周。双汇集团确认文件真实性,称猪瘟由进厂前检验环节发现并第一时间向政府汇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介绍,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之内披露重大事件,逾期披露的则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不正当披露类型的虚假陈述。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凤凰网财经(2018-08-16):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公告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问询函关于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上一篇: 主产区停产108天终“戴帽” ST亚邦中报业绩预降四成 股价“连吃”两个跌停
下一篇: 券商推荐坑惨近亿机构资金 双汇早已知情非洲猪瘟?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