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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反目成“讨债人”,加码上市的加多宝,能否最终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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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推进三年上市目标之际,包装商中粮包装(7月6日申请仲裁)与奥瑞金(7月9日督促履约)因商标注入及债权转股权约定未执行而责难加多宝。经济观察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粮包装称王老吉公司未按增资协议将商标注入清远加多宝草本,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奥瑞金称加多宝未按4月24日《债权转股权合作意向书》履行前期事项(5.03亿元债权及利息置换股权)。加多宝2018年新任总裁李春林确定三年上市目标。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表示,若构成重大诉讼,需在招股书披露且是证监会审核重点关注内容;若证监会认为不影响稳健经营,则即便存在未结重大诉讼也不影响上市,反之极可能导致IPO被否。其补充,取决于加多宝在哪里上市,且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未必算重大诉讼,若在上市前解决则不存在重大诉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经济观察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关于《关于对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公告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重大事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 警示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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