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入证券市场5年!赵薇夫妇到底犯了什么错?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监会驳回赵薇夫妇等申辩,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等处以罚款。新华社、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龙薇传媒以空壳公司、高杠杆(自有资金6000万撬动30.6亿)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收购生变后股权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事实,龙薇传媒应承担主要责任;投资者可向龙薇传媒或上市公司提起诉讼;凡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股票且3月3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赵薇本人不需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责任,但若能敦促龙薇传媒担责有利于维护个人形象。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华社、解放日报·上观新闻(2016-12-23):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