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投资者起诉退市博元 中介机构被追加为共同被告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9名投资者起诉退市博元的诉讼获珠海中院受理,索赔总额660余万元,并追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共同被告。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退市博元因重大违法退市;证监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下发处罚决定书,中兴华申请行政复议后被维持;本案为首例针对退市公司的索赔诉讼。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介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很多但因股票退市久多不知索赔;本案是国内首例针对退市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的案件;根据《证券法》第173条,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文件有虚假记载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证明无过错);投资者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已有先例,法院判决支持过。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