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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上普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 7年亏7亿元或被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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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上普因2014年通过三方虚假贸易虚增利润998.4万元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处罚,公司七年累计亏约7亿元或面临暂停上市。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上普2014年9至11月进行3笔三方贸易形成闭环、货物虚拟出入库,虚增营收4261.75万元、利润998.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73.68%。证监会对公司罚40万元、对陆维林等罚30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里出现亏损,公司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就很大。”王智斌指出,“2015年4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且截至2018年1月9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依法向上市公司提起索赔诉讼。”此外,“该公司大规模财务造假,2014年年报的审计机构也有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审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投资者亦可追加审计机构作为第二被告。”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5-04-0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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