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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能否喊回贾跃亭?尚无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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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12月25日发布通告,责令贾跃亭于12月31日前回国履行实控人义务,但律师称对该境外公民缺乏强制手段。澎湃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9月13日北京证监局曾下发监管关注函要求贾跃亭回国;12月25日升级监管措施。北京法院执行裁定显示贾跃亭名下已无房、无车、无银行存款可执行,可操作空间不大。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澎湃新闻表示,如果贾跃亭逾期未能回国,那么可能面临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升级,包括市场禁入等后续处罚手段。王智斌认为,监管层有权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要求上市公司高管或者实际控制人回国履行相应的职责。但具体行政行为未必能对在境外的中国公民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如果是公民在境外拒不履行的话,那是没办法直接进行强制执行的。”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澎湃新闻(2017-12-3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审计意见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纪律处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的说明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责令改正关于北京证监局对贾跃亭、贾跃芳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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