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化原控股股东"出局"启示录:振兴集团与资本"掰手腕"为何惨败?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浙民投天弘要约收购ST生化成功,原控股股东振兴集团出局,史跃武坦言公司治理及资本运作经验不足。中国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2月12日要约收购股份过户完毕,浙民投天弘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9.99%超振兴集团22.61%。振兴集团曾承诺剥离振兴电业未兑现致公司九年未摘帽;ST生化此前信披违规引发投资者维权,部分已获赔付。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浙民投天弘要约收购ST生化成功,中小投资者的作用至关重要。ST生化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以前的多次违规使得形象不佳,难以得到中小投资者的支持。“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更愿意更换实控人。这种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价走势,客观上促进要约收购成功。”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中国证券报(2017-06-19):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