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速度明显提升 处罚文件明确超华科技索赔范围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监会对超华科技2014年年报虚假记载的调查仅用三个月即完成,处罚事先告知书明确了违规细节并为投资者索赔划定范围。金证券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超华科技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万元,致2014年利润总额、净利润虚增,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28.01%。9月4日立案,12月7日告知书出炉,监管速度较往年明显提升。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处罚文件进行分析后认为,凡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且2017年9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证券(2015-04-29):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