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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昆机一年两度被处罚 赔付能力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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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昆机因2013-2015年财务造假再收证监会事先告知书,系今年第二份罚单,此前股权转让重大遗漏已受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偿付能力堪忧。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昆机近日公告因2013-2015年虚增收入约4.83亿、少计费用约2960.86万、存货虚假记载等收事先告知书,拟罚60万,王兴终身市场禁入、常宝强金晓峰5年。此前2015年底因控股股东与紫光卓远股权转让重大遗漏已受罚(昆机集团、中德证券等被罚)。公司2014-2016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今年前三季亏2.01亿。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目前尚不清楚监管部门是否会处罚时任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处罚,我们将代理投资者向时任会计师事务所提起索赔诉讼。瑞华和毕马威在2013到2015年的年报审计中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5-11-11):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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