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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件明确金亚科技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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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300028)在被立案调查两年五个月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明确其篡改2014年年报造假细节,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依据,实控人周旭辉承诺个人担责。金证券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1月13日晚金亚科技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详述其设006、003两套账,按年初利润目标分解季度数据由周旭辉确定对外披露利润,2014年年报虚增利润8049.55万、虚增银行存款2.18亿、虚列预付宏山3.1亿。周旭辉被终身市场禁入,此前承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随着证监会处罚告知的落地,我们对于投资者最终胜诉更加有信心。投资者参加索赔诉讼不仅有很大机会可以追回损失,更重要的是表达一种态度,向财务造假说不。根据《证券法》69条的规定,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买入金亚科技且2015年6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如果周旭辉能够履行承诺,上市公司面对的投资者索赔将由周旭辉个人进行赔偿。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证券(2015-04-03):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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