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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违规放贷曝治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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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控股孙公司深圳维邦向副总经理王则林累计提供1900万元免息借款,未履行审议及信披义务,遭深交所监管函。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深交所7月25日向盛路通信发监管函。深圳维邦2016年累计向王则林借出1900万元无息借款,仅收回700万元。王则林为宝时龙智能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已申请破产清算。盛路通信对外投资制度已明确相关披露标准。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孙公司向孙公司高管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若借款对象是上市公司高管,则被禁止,两种情况不同。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7-07-28):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罗剑平、郭依勤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共 2 次)
  • 问询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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