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华纳大招股书中9次股权变更被省略 股东至少增资4次

华纳大招股书中9次股权变更被省略 股东至少增资4次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华纳大招股书对十余年9次股权变更、至少4次增资仅“一笔带过”,未披露曾获国企投资及国企前高管持股事实。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工商资料显示2006年12月至2015年7月华纳大经历9次股权变更、股东数由14人变至最多27人,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7030万元;公司仅披露设立情况,原股东去向未提及,走访采访遭拒。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行人完整披露历史沿革,有利于投资者全面、完整了解公司发展脉络,从而判断公司投资价值,“在不同板块上市,对披露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细节方面不尽相同,但关于发行人的历史沿革,特别是股权变更,无论是主板还是中小板或者创业板,都要求完整披露。”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6-04-22):原文链接

上一篇: 华纳大未披露国资入股历史 国企前掌舵人为股东
下一篇: 中曼石油2015年招股书隐瞒“对赌协议”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