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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未按期归还借款 宏达新材会否“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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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控股股东伟伦投资质押1亿股所得借款到期未还,与出借人庞雷商议还款,若不还该1亿股质押股份或被拍卖、强制过户,公司或“易主”。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月20日伟伦投资质押1亿股(占23.12%)给庞雷,借款到期日3月13日;因实控人朱德洪协助司法调查,融资渠道受限,截至3月22日公告日尚未归还。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因流质不被允许,不可以直接把股份划转给质权人庞雷,但执行层面若无人竞拍最后可折价抵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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