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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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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7月维稳要求上市公司五选一,近百日93家公司推回购计划但实际回购仅占上限0.4%,多家一股未回购引发投资者不满。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93家公司计划回购上限合计441.75亿元,截至昨日仅回购17.78亿元占0.4%;海通证券等62家一股未回购,菲利华终止回购,金花股份方案笼统无金额上限。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推出回购方案,相当于和小股东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尽管不是书面合同但成立。上市公司宣布回购却不行动,本质上是违约行为,投资者可以维权,但因法律规定未细化无法界定损失导致维权难开展。这也是频频出现大股东违反股改、增持、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主因,建议监管层加强。部分公司回购计划模糊,无具体操作准则,违反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原则,存在瑕疵。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公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 公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公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 公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公告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独立董事被立案调查的结果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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