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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承诺三月无行动 长安汽车控股股东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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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控股股东维稳股价承诺推出近三月仍未兑现,有投资者认为涉嫌误导,律师指信息披露存在瑕疵。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长安汽车7月14日公告维稳,称控股股东拟在股价偏离价值时择机增持,但动态市盈率仅5倍多、股价创11.35元新低时仍未增持;投资者致电投诉。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不能据此认定控股股东认可股票价值18.45元/股,但长安汽车股价维稳公告第二款和第三款放在一起,的确容易引起投资者误会。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控股股东称拟在股价偏离价值时择机增持,表述太过宽泛模糊,无具体操作标准,违反信息披露完整原则,存在瑕疵。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5-10-10):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重大事项关于召开重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 公告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更正公告
  • 公告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下属合营企业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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