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资源遭罚拉开维权序幕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创兴资源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收购关联方资产信披违法,投资者获两年索赔权利,维权序幕拉开。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创兴资源2012年5月收购桑日金冠70%股权时未完整披露资产评估报告、隐去评估内容且未披露稀土价格下跌,2012年年报也未披露。证监会对公司警告并罚款30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2年5月12日至2014年3月27日期间买入创兴资源,并在2014年3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