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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募资、瞒报占资 投资者欲告露笑科技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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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因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被浙江证监局处罚,投资者欲通过法律诉讼维权。中国证券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2年11至12月露笑科技将3000万募集资金经背书转入控股股东露笑集团用于研发基地配套,直至2014年7月才归还。公司未临时公告亦未年报披露,2014年9月才披露。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上市公司获社会融资须承担严格信披义务,违法违规且不能自觉履行时,除监管处罚外投资者可民事索赔维权。结合股价走势,2014年4月11日至9月9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均可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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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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