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募资、瞒报占资 投资者欲告露笑科技虚假陈述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露笑科技因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被浙江证监局处罚,投资者欲通过法律诉讼维权。中国证券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2年11至12月露笑科技将3000万募集资金经背书转入控股股东露笑集团用于研发基地配套,直至2014年7月才归还。公司未临时公告亦未年报披露,2014年9月才披露。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上市公司获社会融资须承担严格信披义务,违法违规且不能自觉履行时,除监管处罚外投资者可民事索赔维权。结合股价走势,2014年4月11日至9月9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均可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