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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起诉金路集团 属A股首例众筹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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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金路集团转让石墨烯项目一事,50位投资者向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递交诉状,诉讼经费全部由股民众筹,被称为A股首例众筹诉讼案。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去年12月22日金路集团将石墨烯研发合作作价1848万转让给德阳旌华投资,引发投资者不满。诉讼要求撤销董事局转让决议及三方《转让协议书》。金路集团正停牌重组。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法院表示可以立案。援引《公司法》,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职权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石墨烯项目直接关乎经营方向,不应仅由董事局会议决定。本次股民以众筹方式诉讼属国内首例,未提索赔要求。部分投资者以众筹凑得10万元诉讼费,替所有投资者打官司。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京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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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意见董事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监管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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