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成飞集成信披延迟 中金坚称军工回调即买点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成飞集成终止备受瞩目的军工资产注入重组,复牌即一字跌停,律师指控股股东及公司涉嫌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成飞集成拟以每股16.60元发行股份购买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和洪都科技全部股权,标的资产预估值达158.47亿元;2014年12月13日公司公告因重组方案未能在股东大会之前获主管部门批准而终止重组;中航工业11月17日收到国防科工局建议中止重组的抄送件,公司当日13时起临时停牌,12月15日复牌即一字跌停;停牌当日公司融资余额16.36亿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控股股东应当进行立即披露,按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立即披露是指两个交易日之内,成飞集成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的时间间隔已远远超过两个交易日,控股股东及公司涉嫌构成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若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受虚假陈述行为影响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事件发生当天上午公司股票还处于正常交易状态,内幕信息知情人完全有可能提前出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