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壳资源大战:东方银星面临要约收购

壳资源大战:东方银星面临要约收购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东方银星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均达29.9999%,距离30%要约收购红线一步之遥,双方均不排除要约收购。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截至2014年10月16日豫商集团持股3839.9957万股、银星集团持股3839.9872万股,均占总股本29.9999%,豫商集团仅多85股位列第一大股东;东方银星主业规模很小,2014年上半年营收132万元、净利-140万元,被指为空壳,双方争夺意在壳资源;东珠景观借壳重组预案前景蒙上阴影。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双方同时启动要约收购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局面在A股市场还未出现过,目前也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安排;如果双方要约收购白热化后小股东落袋为安,导致社会公众股比例低于25%,公司将不符合上市条件,即便退市之后依然面临股权争夺问题;两大股东争夺东方银星控股权就是为了争夺壳资源。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4-10-16):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海钦股份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监管措施海钦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海钦股份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海钦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 风险警示海钦股份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海钦股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上一篇: 深交所认定财务造假 海联讯致歉引退市担忧
下一篇: 员工持股激发个股活力 税收、养老方面存创新空间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