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股改承诺兑现无期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上海机场大股东对股改承诺不履行八年,被上海证监局责令公开说明,其回应仍无明确时间表。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06年初上海机场股权分置改革中,控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承诺未来通过一个上市公司整合集团内航空主营业务及资产,但八年未兑现,今年8月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控股股东回应称正争取以"作价出资"方式处置土地,尚未形成具体操作方案和时间表,措辞与八年前几乎相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大股东当初既然作出承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即使不履行也有义务给出详细解释或充分理由;大股东承诺会误导投资者,许多投资者可能因看到承诺才购买股票,虽然《证券法》对承诺不履行无明确规定,但根据《合同法》双方已达成口头协议,大股东迟迟不履行,投资者有权向法院起诉;大股东八年未履行协议还没有明确时间表,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04-01-03):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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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占用/担保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机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共 2 次)
- 公告上海机场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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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